大风天吹倒树伤人损财谁负责?
大风天吹倒树伤人损财谁负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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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五月,不少因大风刮倒树木、吹落广告牌引发的伤人损财事件频繁发生,责任究竟如何判定?
▲2019年5月19日下午三点左右,一名外卖骑手被大风吹倒的大树砸中不幸离世(图片来自“东西崇宣”微博)
2019年5月,北京晚报刊载了一篇题为“虽说是天灾,但管理者要负责”的文章,文中记录了几起因大风吹倒树引起的伤人损财案件。小编通过这几个案件,为大家进行简单分析。
蔡先生的车停在小区里,结果小区里种植的泡桐树被风刮倒,正砸在他的车上。蔡先生自行修车后将物业公司起诉,索赔修车费。
根据现场照片可以看出,泡桐树自身存在支撑力不足的安全隐患,在一定风雨的作用下,即发生倾倒,致使损害发生。物业公司在树木的日常维护中,未尽注意义务,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及时加固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段先生带着孩子途经一家银行时,被风吹落的灯箱板划伤了脸,留下了一道7厘米长的疤痕。
在法庭上,银行向法院提交了定期维护检查灯箱的工作记录,想说明银行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,发生这样的事纯属特殊天气下的意外事件。不过,单靠这份记录,法院无法认定银行没有过错。
“银行没有提交安装户外广告牌的工程技术标准,以及灯箱在安装中严格遵守标准,达到相应标准所要求的抗风水平这样的证据。”法官说,如果一阵风就能把灯箱板吹下来,那么这安装质量显而易见是无法达标的。
陈女士将车辆停在4S店旁的停车场。但一天晚上,一棵树木被大风吹倒,正好砸在陈女士的车上。结果,陈女士为修车花费了9万余元。随后,她将停车场所属的管理公司告上法院。
管理公司认为,事发当晚,有6级以上短时大风,因此,树木倾倒砸坏陈女士的车完全是因为天气原因,属不可抗力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气象台已经发布了预警,说明事发时的天气并不属于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之天气灾害。
而且,事发地现场也并未出现大范围倾倒树木的情况,倾倒的树木只有一棵,所以法院没有采信“天灾”之说。管理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对园区树木尽到了维护修剪义务,因此判决管理公司赔偿陈女士修车费9万余元。
房山区一位妇女,冒着大风去查看自家大棚,路边一棵枯树突然被吹倒,妇女不幸被砸身亡。这棵树属于村委会所有并管理,死者家属将村委会告上法院索赔。法庭上,村委会表示受害人在8级大风的情况下,还在野地里走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村委会未能清理枯死树木,也未能证明自己对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,酌定村委会承担60%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同时,判决也指出,该妇女应已了解了自身工作、生活场所附近的情况,在大风天气里路过枯死树木附近,也有一定过错,判李女士自负40%责任。
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八十五条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九十条还规定,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六条规定,下列情形,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,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,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:(三)树木倾倒、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。
大风暴雨天气,气象台一般都会提前发布预警通知,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提前做好防护措施,不可以此为开脱。
也就是说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明确举证自己已尽到维护、管理、防护等义务,反之,则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如,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已提前告知受害人天气情况,劝阻受害人远离树木,受害人在已知危险的情况下,执意出行受到损害。
4、时刻关注气象台的天气预警,并及时告知业主,提醒业主出行、停车尽量远离大树、广告牌等易倒物或易掉落物品附近,做好自身防范
出现大风天气,物业管理单位要早排查、除隐患、重防范,全力保障业主安全。同时,业主也应强化安全意识,做好自身防范!
进入五月,不少因大风刮倒树木、吹落广告牌引发的伤人损财事件频繁发生,责任究竟如何判定?▲2019年5月19日下午三点左右,一名外卖骑手被大风吹倒的大树砸中不幸离世(图片来自“东西崇宣”微博)
2019年5月,北京晚报刊载了一篇题为“虽说是天灾,但管理者要负责”的文章,文中记录了几起因大风吹倒树引起的伤人损财案件。小编通过这几个案件,为大家进行简单分析。
蔡先生的车停在小区里,结果小区里种植的泡桐树被风刮倒,正砸在他的车上。蔡先生自行修车后将物业公司起诉,索赔修车费。
根据现场照片可以看出,泡桐树自身存在支撑力不足的安全隐患,在一定风雨的作用下,即发生倾倒,致使损害发生。物业公司在树木的日常维护中,未尽注意义务,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及时加固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段先生带着孩子途经一家银行时,被风吹落的灯箱板划伤了脸,留下了一道7厘米长的疤痕。
在法庭上,银行向法院提交了定期维护检查灯箱的工作记录,想说明银行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,发生这样的事纯属特殊天气下的意外事件。不过,单靠这份记录,法院无法认定银行没有过错。
“银行没有提交安装户外广告牌的工程技术标准,以及灯箱在安装中严格遵守标准,达到相应标准所要求的抗风水平这样的证据。”法官说,如果一阵风就能把灯箱板吹下来,那么这安装质量显而易见是无法达标的。
陈女士将车辆停在4S店旁的停车场。但一天晚上,一棵树木被大风吹倒,正好砸在陈女士的车上。结果,陈女士为修车花费了9万余元。随后,她将停车场所属的管理公司告上法院。
管理公司认为,事发当晚,有6级以上短时大风,因此,树木倾倒砸坏陈女士的车完全是因为天气原因,属不可抗力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气象台已经发布了预警,说明事发时的天气并不属于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之天气灾害。
而且,事发地现场也并未出现大范围倾倒树木的情况,倾倒的树木只有一棵,所以法院没有采信“天灾”之说。管理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对园区树木尽到了维护修剪义务,因此判决管理公司赔偿陈女士修车费9万余元。
房山区一位妇女,冒着大风去查看自家大棚,路边一棵枯树突然被吹倒,妇女不幸被砸身亡。这棵树属于村委会所有并管理,死者家属将村委会告上法院索赔。法庭上,村委会表示受害人在8级大风的情况下,还在野地里走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村委会未能清理枯死树木,也未能证明自己对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,酌定村委会承担60%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同时,判决也指出,该妇女应已了解了自身工作、生活场所附近的情况,在大风天气里路过枯死树木附近,也有一定过错,判李女士自负40%责任。
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八十五条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九十条还规定,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六条规定,下列情形,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,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,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:(三)树木倾倒、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。
大风暴雨天气,气象台一般都会提前发布预警通知,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提前做好防护措施,不可以此为开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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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,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已提前告知受害人天气情况,劝阻受害人远离树木,受害人在已知危险的情况下,执意出行受到损害。
4、时刻关注气象台的天气预警,并及时告知业主,提醒业主出行、停车尽量远离大树、广告牌等易倒物或易掉落物品附近,做好自身防范
出现大风天气,物业管理单位要早排查、除隐患、重防范,全力保障业主安全。同时,业主也应强化安全意识,做好自身防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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